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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三月三、清明节及春季预防食物中毒风险提示

  • 2022-04-02 14:35:46 来源:来宾市市场监管局

正值春季,“壮族三月三”和清明节假期来临,来宾市各地节庆、祭祖等民俗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,食物种类突然增多,天气温湿多变,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,食品安全事件易发。

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,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县(区、市)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,做好三月三、清明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,维护社会稳定,并特向公众进行以下风险提示:

一、活动聚餐首先须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,控制人数;其次采购原料要从正规渠道采购,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贮存严格与非食品原料分开,避免造成误食引发食物中毒。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、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,避免交叉污染。

二、在扫墓或参加户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菌、野蜂蜜、野果子等。

三、加工和制作烤猪、艾粑、青团等节日食品时,不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、染色剂。

四、祭祖后的食品必须重新加工,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。防止腐败变质和预防食物中毒。

五、餐饮服务单位制售烤猪等肉制品时应预包装出售,规范标签标识,明确加工销售单位和地址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内容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。禁止经营野生菌、野生动物,禁止经营来历不明的水产品。

六、外出就餐时,在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前提下,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餐厅就餐。

七、不喝无标签标识、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。不使用断肠草、乌头、附子等含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。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泡药酒的,请在中医师、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,并到正规药店采购药材。

八、就餐发现有食品安全相关问题时,请及时拔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。出现呕吐、腹泻、腹痛等不适症状,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。

来宾市市场监管局

2022年4月2日

标签: 风险提示 食物中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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